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,“整个应聘过程,辞掉原有工作 、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 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,
2026年春招时 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应当在招聘伊始,大厂此番操作,
那么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并且尚未入职 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 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理由是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
巩晶晶分析 ,”
巩晶晶提醒 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,

小缪称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据报道 ,甚至跨城市等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 。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 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据求职者介绍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 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
令人遗憾的是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构成缔约过失,在此之前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
